保險理賠案例:交了4年保費,為何出險后,保險公司拒賠
對于普通家庭而言,我們買保險,為的就是能夠在疾病到來時,不為錢發(fā)愁,能夠有錢看病。尤其是在買了重疾險之后,因為重疾險要比其他健康險價格普遍更貴,而且繳費時長也更久。但萬一買了重疾險,生了病又被拒賠該怎么辦呢?
我相信大家應該都想過這個問題,那么接下來我就以前段時間發(fā)生的一場保險案例,和大家聊聊,我們到底該注意哪些問題,才能最大力度的獲取保險理賠金。
01真實案例
2014年4月初,湖北市民陳女士在當?shù)啬臣掖笮捅kU公司買了一份重疾險,保額5萬,繳費10年,一年3000元。合同簽訂后,陳女士每年都會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納保費。
就在陳女士交保費的第4年,也就是2018年3月,陳女士工作期間突然暈倒,病發(fā)時全身抽搐,經(jīng)醫(yī)院診斷,陳女士所屬癥狀為“腦中風”,屬于重疾險的中輕癥賠付范圍。為了讓陳女士能夠盡快接受治療,丈夫李某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賠償,但這申請書剛交上去沒多久,保險公司就退了回來,并發(fā)來了一封“理賠申請未通過”的反饋書。
對于這樣的結果,李某心存不滿,認為保險公司這是在故意找茬。隨后便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02案例分析
根據(jù)保險公司表述,陳女士在2014年投保重疾險之前,就曾因為“子宮腫瘤、慢性宮頸炎”住院治療過,但在投保時,陳女士并沒有詳細說明。而且陳女士當時自己也是一名保險業(yè)務員,對于隱瞞過往病史等情況,應該很清楚其重要性,所以保險公司認為,應該按照合同規(guī)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扣押保費。
對于保險公司的說法,法院并不認同,雖然陳女士確實存在帶病投保嫌疑,但根據(jù)《保險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要求,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該承擔賠付保險理賠金的責任。
對于這件事情,我只能說陳女士比較幸運,成功的熬到了第4年才出險,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這種情況的案件理賠率其實很低,而且有些情況較為嚴重的,甚至還會觸犯法律。所以我們作為消費者,一定要用正確的方式去投保。
另外,如果我們要想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最大力度的獲取保險理賠金,同樣也要牢記以下3個要點。
03購買重疾險,千萬牢記這3點
(1)買重疾險,保額至關重要
像上述這種情況,陳女士雖然成功獲賠了,但她所得到的保險金只有5萬元。其實對于一場大病而言,5萬元的保額根本起不到太大作用,也沒法解決我們的實際需求。所以保哥建議,我們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保額一定要酌情選擇,不要太低也不要太高。
(2)理賠依據(jù)以合同條款為準
絕大部分人在購買保險之后,都不會主動去看合同條款。顯然這樣的做法是錯誤的,事實上不管是什么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在處理案件時,都是根據(jù)合同條款進行理賠。
所以多保魚建議,大家在理賠之前一定要花時間看清保險合同,尤其是合同上的理賠條款。
(3)一定要如實告知
其實很多重疾險理賠糾紛的起因,就是因為投保人未如實告知。如實告知是理賠門檻,有部分投保人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只要自己不說,保險公司就查不到。其實現(xiàn)在很多保險公司都和醫(yī)院有合作,只要稍微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一查,你的過往病例都能一覽無余。
一旦你的病情被查出有問題,那就很有可能會遭到保險拒賠。所以,大家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如實告知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