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糾紛有哪些類型?
天靈靈、地靈靈,憂郁煩悶都歸零。雖然說理賠糾紛是一個很煩人的詞,但多保魚今天是來給大家解憂排難的。
想寫這篇文章是因為一份粉絲朋友的傾訴,事情本來是買份保障安心的好事,由于業(yè)務員的不專業(yè),最后成了“無法做再朋友”煩心事···
糾紛案例,出自粉絲的傾訴
這是一名粉絲的自述:
老鄰居、好朋友是保險業(yè)務員,推薦我買了份保險,我是保險小白,啥也不懂,簽合同時,她只說了買她的保險這樣好那樣也好。
后來,我聽別人說,有些人能買保險,而有一些人不能再買保險了,這時想起四年前我住過一次院,雖然只住了兩天,但病歷上寫的很嚴重。
為了證明自己的健康,我去醫(yī)院做了一個檢查,結果都很正常。
接著,我又去保險公司做補充,結果保險公司解除合同,退回現(xiàn)金價值百分之十,七千多元只退回幾百元。
這種事,擱誰身上,都覺得憋屈。我不同意,然后去找業(yè)務員談,她也承認她自己在簽合同時,沒有問也沒有講保險公司的條款和規(guī)定。
可保險公司就是不退款。
看到這位粉絲的傾訴,多保魚又同情又生氣,這種營銷糾紛著實給保險行業(yè)丟臉了。在多保魚的建議下,這位朋友去保監(jiān)會投訴了。
當然,這其中千絲萬縷的關系確實挺令人頭疼的。有些陰差陽錯,更與何人說?
要想避開所有坎坷,還得有先見之明呀,那么,先來看一看還有哪些糾紛類型吧。
理賠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2.1 未如實健康告知
未如實告知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隱瞞,還有一種是過失隱瞞。
除了故意隱瞞以外,有時候不合格的保險代理人為了出單,也會虛假銷售,讓投保人全部填否,導致投保人不明所以地就隱瞞了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造成出險時產生理賠糾紛。
像上述案例,保險代理人甚至都不提及健康告知,于是導致投保人被解除合同,幾千元保險費貶值成幾百塊,吃了個大虧。
也難怪有些朋友對保險產生抵觸,多半的罪惡源自這些不負責任的代理人。
2.2 普通理解與標準定義的出入
對于一些事故的定義,我們普通的理解和保險上的事故定義會有一定的差異,這些差異也容易引起理賠糾紛。
比如猝死。我們通常的理解是突然死亡,認為這是意外。
但是從醫(yī)學的角度上來說,猝死又稱之為“突發(fā)疾病身故”,屬于心臟疾病因素。在意外險理賠中,容易產生糾紛。
2.3 條款理解不足
過于依賴保險代理人,自己沒有認真解讀保險條款的話,很容易被人牽著走。對條款理解不足,就會在理賠時成為阻礙。
提醒大家,在保險條款里,除了保障內容以外,我們還需要關注責任免除、等待期出險等問題。保單一旦生效,就具有了法律效應,無論你知不知道,都不能成為違背保險合同的理由。
遇到糾紛如何解決?
如果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發(fā)生保險合同爭議,可采取協(xié)商、仲裁、訴訟等方式予以解決。
3.1 協(xié)商
簡言之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求大同存小異,自行解決糾紛的方式。
保險公司會有一個系統(tǒng)的模板來規(guī)范責任認定,比如警方定案、醫(yī)生診斷等。而有時候責任認定可能會出現(xiàn)異議,那么我們應該積極尋求協(xié)商,來獲得認同。
友好的協(xié)商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3.2 仲裁
即申請由國家規(guī)定的仲裁機關依法作出裁決。
值得一提的是,仲裁為“一裁終局”,之后無論對仲裁結果認同與否,都不可以再向法院申請起訴或申請再審。
因此,以仲裁的方式來解決糾紛的案例并不常見,通常情況下,第一步為協(xié)商,協(xié)商無果,緊接著就是訴訟了。
3.3 訴訟
訴訟是依法提起要求解決保險合同爭議的一種方式。即我們常說的打官司。
一方為原告,而被請求的一方為被告。如當事人一方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沒有滿足自己的訴訟請求或者不當時,在接到判決書的15日之內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去年有一個非常經典的理賠案例:
我們先來看看保險公司的懷疑點:
半個月內連續(xù)購買8份
只投意外險,其他健康險都不買或只買小額
最后法院認定結果是什么呢:
被保險人因大雨路滑、操作違規(guī),導致轎車使出道路,墜于水庫,溺水而亡。
事故起因是交通事故,致死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屬于“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應在理賠范圍內。
其實到現(xiàn)在,我們局外人也無法確定,被保險人是否真的存在騙保行為。從情理上來看,保險公司懷疑也不無道理,而法院終究還是一個講究證據(jù)的地方,因此最后判定賠付也是可以理解。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什么呢?
第一,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人:無論你是柔弱的受害者,還是光鮮亮麗的保險公司;
第二,凡是要講證據(jù):保險公司沒有證據(jù)證明其騙保,而消費者有證據(jù)證明事故在理賠范圍內,這是理賠的關鍵。
所以說,當我們遇到糾紛,協(xié)商無果,還有訴訟這條路可以走。
3.4 投訴到保監(jiān)會
保監(jiān)會會定期發(fā)布各大保險公司的投訴情況,就在前不久,就發(fā)布了2018年上半年消費者投訴情況的通報。他們的態(tài)度也就是表明我們一直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我會保護你們的!
所以,我們遇到糾紛時,把情況投訴到保監(jiān)會,他們也不會袖手旁觀的。
3.5 通融賠付
通融賠付,就是本身事故不在保障范圍內,但還是賠付了保險金。
當然,大部分情況下不要太寄希望于保險公司通融賠付,因為“賠是情分,不賠是本分”。當發(fā)生理賠糾紛時,我們最好還是通過前面幾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寫在最后
有句話這么說來著,受了委屈還要彬彬有禮,在別人的眼里是大度,但在乎你的人不需要你大度,只知道你受委屈,需要討回一個公道。
當我們實在碰到到了理賠糾紛,該出手時要出手,消費者并不是處于劣勢地位,我的后面還有銀保監(jiān)會。
不過話又說回來,保險行業(yè)的發(fā)展都有一個過程的,制度也在不斷的完善。跟香港保險的150年歷史相比,大陸的保險發(fā)展也才短短30年。
當雙方都足夠理解對方時,許多的保險糾紛就會迎刃而解了。這是我們憧憬的,也是我們在為之努力的。